近日,我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执行人员多次疏导,被执行人桑某自动履行了全部欠款2.7万元。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桑某虽认可欠申请执行人多某购羊款2.7万元,但因在纠纷起诉前被执行人桑某准备偿还欠款时,申请执行人多某曾对被执行人桑实施过人身侵害,被执行人桑某要求申请执行人多某先赔偿人身受到侵害的损失,再支付所欠羊款。面对被执行人桑某激动的情绪,心里的委屈。执行人员耐心地告知他执行的是买卖合同纠纷,而其所受到的伤害是身体权纠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所要求的赔偿损失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讲解法律知识,热情疏导下,其自动将所欠羊款给付了申请执行人,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