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仁县法院审判庭对2012年以来审理的离婚案件进行了调研,当前离婚案件所呈现出的一些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离婚案件呈现忽高忽低且略有下降趋势。同仁县法院近三年来共审结的离婚案件136件。其中,2012年审结了45件,2013年审结了49件,2014年审结了42件。
二是女性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比例较大。近三年所审理的件离婚案件其中87 件是女性作为原告起诉离婚,这些女性态度坚决,不惜放弃家庭财产权和子女抚养权以达离婚目的,男性作为原告起诉的仅 43 件,其中6件为被告下落不明缺席审理的案件。
三是当前35岁左右的夫妻离婚显著增多。近三年136件离婚案件中,30岁以下离婚的38件,30岁—45岁离婚的76件,45岁以上的22件。
过去我们认为,当事人提出离婚原因主要是存在家庭暴力或为追求婚姻自由和幸福生活等。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城镇、农村离婚案件形成的原因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多因并存的局面。违反夫妻间互相忠实原则,是离婚的主要原因;第二是农村健康文化的匮乏导致婚姻观的扭曲;第三是观念的转变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