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可真有办法,太感谢您了。”4月25日,宽某拿着执行回来的10万执行案款,对着同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据悉2014年罗某从宽某手中购买十幅唐卡约定一个月后给付价款283000元,到期后被执行人罗某只给付65000元后,剩余218000元未按约定给付。后来,被执行人罗某一直拖欠着这笔欠款不还。无奈,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双方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让他没想到的是,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罗某依然迟迟不还。无奈之下,宽某向同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罗某以拒接电话、长期外出等方式规避执行,致使案件陷入执行困境,法院将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宽某打来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罗某刚从外地回来。执行人员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快速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罗某家中,却发现罗某家大门还是紧锁,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经多方打听和通过作罗某家属思想工作,交待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其亲属将罗某其带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法官向罗某详细说明了拒绝执行的后果,罗某现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同其家人积极筹款如数交付法院。当日中午13时,此案顺利执结,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