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将执行款60000元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彭某。
2015年6月6日,看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找朋友彭某借了10万元,当时写了借条,并写明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到还款期限后看某只偿还了5万元,剩余的借款及利息,经彭某多次催要未偿还。后彭某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审中调解,看某于2016年12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彭某的借款及利息6万元。到还款期限后看某还是未履行,彭某便向同仁县法院申请执行该案。我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看某送达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启动强制执行程序。3月9日,主办法官登录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看某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询,系统在十几分钟内反馈出看某所有银行存款信息,执行法官不必去银行柜台办理,直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看某银行存款扣划至同仁县法院账户,并将借款及利息60000元发放给申请人彭某。
自去年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同仁县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及时查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