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切实关心关爱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落实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浮动工资、驻村生活补助等有关待遇,支持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真蹲实驻、真抓实干、真帮实促,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带领贫困户干事创业、脱贫致富。同仁法院特派桑杰太为第一书记,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一、认真落实干部浮动工资政策
对下派扶贫工作人员就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并积极对接组织人事等部门,按下派扶贫工作人员实行浮动工资的有关要求落实我院下派村第一书记桑杰太同志的工资调整,每月享受第一书记500元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工作岗位补助。
二、 认真落实购买人身保险
我院高度重视下派村第一书记人身安全,每年按规定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我院已购买新一轮扶贫(驻村)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除驻村干部后顾之忧,确保村第一书记安心、安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
三、 认真落实驻村期间所需经费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く关于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字([2018]23号)要求,我院每年为支持和关爱第一书记工作队提供专项公用经费。
四、 认真落实驻村生活补助政策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中共青海省省委政法委、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く关于进一步步加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激励关怀的十条措施>》要求,保障生活条件。我院为下派村第一书记配备了电脑、复印扫描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协调解决用水、用电、通讯等困难。每月报支差旅费600元,出差、下乡由单位配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