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同仁县法院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桓某与被执行人吉某、夏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被执行人吉某向申请执行人桓某提供借款,被执行人夏某提供担保,被执行人吉某承诺于2017年6月7日还清借款,但还款到期后,被执行人吉某以种种借口推脱不还款。经法院判决,吉某、夏某败诉,判决被执行人吉某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夏某承担连带责任。后被执行人吉某始终没还钱,被执行人夏某也不承担连带责任,两人甚至玩起了失踪。 2019年1月9日申请执行人桓某申请执行,为早日帮助桓某追回欠款,同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时刻关注着被执行人吉某、夏某的信息,找准时机将被执行人吉某、夏某同时传唤至本院执行局。因被执行人吉某、夏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报告财产令,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法院决定于1月28日对吉某、夏某采取拘留措施。面对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吉某、夏某当即还款10000元并提供担保人保证,请求暂缓拘留以方便筹款,执行担保人尼某以自己的工资作为担保,保证被执行人吉某、夏某于2月25日前主动履行剩余的执行款10670元。后经申请执行人桓某同意,考虑到同时被执行人吉某、夏某表示还款的诚恳态度和其担保人尼某的承诺及实际情况,法院出于法理和人性化的双重考虑,暂缓了对被执行人吉某、夏某的拘留决定,暂缓执行至2019年2月25日。2月25日被执行人吉某、夏某主动还款10670元,本案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