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同仁县法院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娘某与被执行人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娘某与被执行人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9日判决被执行人斗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娘某借款30000元及逾期利息10800元。申请执行人娘某于2019年1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斗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40800元。立案执行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斗某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斗某偿还本金20000元,并承诺尽快还清剩余的欠款。3月6日被执行人斗某拿来13000元,称因家庭困难,希望申请执行人娘某可以免除逾期利息7800元,后二人协商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娘某自愿放弃逾期利息78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同仁法院执行局坚持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以切实担当、攻坚克难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化解了执行难案,尽快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