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你指派的辩护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这一幕发生在在同仁县看守所,办案法官与被告人塞某第二次见面时向其介绍指派律师时说的,并现场指导被告人塞巴与指派律师签定委托手续,并详细解释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近日,同仁法院收到同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塞某危险驾驶罪、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分案后承办法官迅速排定开庭日期向被告人送达。首次见面后,了解到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未委托辩护律师,主审法官当即向被告人告知他的情况可申请辩护律师,并告知法院会通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衔接,让其安心等待律师的会见。出看守所后主审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向负责人详细讲解了被告人的情况,并要委派律师为其辩护。同仁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通知后积极为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目前辩护人已受托替被告人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协议。
自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文件后。同仁法院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同仁县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同仁法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辩护,维护法律和审判的公平正义。此案时我院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行成果。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保障,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