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执行效果非常好,很感谢同仁法院的大力支持!”、“天下执行是一家,协助兄弟法院的执行也是我们的工作”。随着一声声爽朗的笑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奔赴本市开展的执行工作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0年10月20日,同仁市法院接收到上级法院的指示,要求配合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对本市一处企业资产依法进行查封。收到异地协助执行工作函后,本院由院领导牵头部署,安排车辆和人力,并提前规划执行路线。21日,石峰区法院副院长王健一行人到达本院,经过简短的讨论,确定了本次执行工作的任务目标,以及本院需要配合的事项。
鉴于该被执行人的资产为本市扶贫项目,双方一致认为应当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精神,采取“活封”的方式,即仅对该资产限制处置,不能转移、变卖、毁损资产,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避免企业停产后对本市民生经济和涉案企业的偿还能力造成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随后,在本院执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一行人奔赴被执行人处,依法张贴查封公告,制作查封笔录,并向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告知查封的相关事项。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对法院采取“活查”的方式表示满意,并向两地法院保证会尽快偿还欠款,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工作结束后,石峰区法院副院长王健等人对本院的协助工作提出感谢,对该次异地执行协作取得的成效非常满意,本院执行局局长仁青三智表示,同仁法院严格遵照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强执行协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添砖加瓦,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