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开庭公告
执行公告
作者:同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27 15:22:12 打印 字号: |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晓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代百生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21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借款22200元及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5元、公告费580、执行费233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来源:同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同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