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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17:34:25 打印 字号: | |

马春林: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卡才让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46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借款62000元及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执行费83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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