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一强: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闹日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58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借款275390元及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90元,执行费4031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周薇薇: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闹日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58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借款275390元及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90元,执行费4031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剑: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闹日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58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借款275390元及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90元,执行费4031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