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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作者:同仁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8 16:41:50 打印 字号: |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郝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郝永祥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执618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各一份,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人民币73975.3元及其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执行费101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来源:同仁法院
责任编辑:同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