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支付了赔偿款37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1982元,案件得以履行完毕。
被告旦某某驾驶黑色普通两轮摩托,与被告华某某驾驶的蓝色两轮摩托车,因车辆互相刮蹭发生侧翻造成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华某某与旦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因赔偿款数额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同仁法院。本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后找准突破口,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双语调解,结合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以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案结事了,节约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审判质效。
下一步,同仁法院不断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原则,坚定不移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以“队伍建设年”为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